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构设置
院长:1人。
副院长:1人。
学历教育科:2人。
培训科:1人。
综合办公室:1人。
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职责
院长职责范围
陈红球,继续教育学院(社会培训中心)副院长(副主任)(主持工作)、党支部书记。主持学院(中心)党政全面工作。分管学历教育科。对学院(中心)的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、国有资产等工作负总责,同时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等工作,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副院长责范围
覃新枝,继续教育学院(社会培训中心)副院长(副主任)(正处长级)。分管学院(中心)办公室和培训科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等工作,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学历教育科职责范围
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、教育厅关于成人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,熟练掌握成人教育规律及教学、管理的各环节,探索现行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改革,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,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;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,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;审核和办理外聘教师的聘任手续;参与教学点的建设及对教学点工作的检查和评估;组织教学单位制定、修订和编印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;负责主干课程建设与教材选用等组织工作;组织安排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管理有关工作;负责审核教学单位填报参与面授教师的情况;负责校外教学点辅导教师的聘任工作;负责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;负责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工作;负责成人学生管理工作;负责学籍清查和核对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培训科岗位职责
负责对校内、校外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(含社会考试)的统筹与开发工作;培训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;培训教师队伍的建设;审定、制定培训方案的与课程设置编排、项目过程管理与服务、项目经费管理;负责院内承担的社会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
负责协调校内、外公共关系;向部领导提供咨询建议;负责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;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;对办学收费进行预算、核算和管理;做好会务、接待、服务保障工作和考勤工作;负责公文的起草和档案材料、文书文秘资料的收集、文件的收发、归档和管理工作,搞好调研及信息反馈、上报工作;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,负责设备添置计划的制订、报批和项目的执行工作,做好设施(备)的管理、维修和保护等工作;做好日常防火、防盗、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